第127章-《刑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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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回努力让自己的精力集中。

    犯罪心理侧写不是玄学,而是根据案情,根据犯罪分子的特征,进行缜密的分析和推理。

    他把过去所做的细沙案的各种结论推翻,重新开始按照最近新的线索和思路进行推断。

    炸弹这种东西,和一般的行凶方式完全不同。

    自从诺贝尔发明出黄色炸药,它在应用于爆破之外,更多开始应用于战争。

    随后,炸弹客就应运而生。

    这是世界上最为危险的一种罪犯。

    凶器的制作成本很高,一般人不会制作,但是同时威力巨大,操作起来更为简单,让人防不胜防。

    在苏回看来,炸弹客是理性的疯子。

    他们的疯狂具有一定的逻辑性,但却更加没有底线。

    相对于一般的罪犯,炸弹客更难以预测。

    这样的人,比普通手拿刀枪的凶手更加可怕。

    炸弹客之中有很多代表性的人物,比如高智商的希尔多,警方抓捕他一共花费了十七年的时间。他威胁《纽约时报》发表了名为《工业社会及其未来》的宣言,他认为“工业化时代的人类最后会被高智能的机器人所取代,要么就是被控制机器人的那些精英所统治,人类可能会因此灭绝。”

    还有造成了168人死亡的麦克维,制造了俄克拉荷马爆炸案。他幻想自己是个英雄,要和凶猛的野兽搏斗,认为有些人类为野兽服务,就该化为灰烬。他直至被执行死刑,都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愧意。

    大部分的此类凶手,会有一些上帝情结,也就是GodComplex,他们认为自己强大,无所不能,宛若神明。

    他们冷漠,蔑视凡人,以为自己可以随意主宰他人的生命。他们是傲慢的,喜欢权力的,试图操纵他人的,通常是自恋的。

    这些侧写,符合宋蓝恩的资料。

    在两年前,细沙案持续了五个多月,一共爆炸15次,华都太大了,并不是每一次都会引起死伤,却让所有人悬着一颗心,时时担惊害怕。

    那是长达一百五十天的噩梦,华都警方也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苏回把细沙所有案件里,除去明确可以发现是解秋所为的进行整理筛除,然后再用编号进行详细区分。

    除了解秋犯案的六次以外,还有九次。

    他记得,另外一人是当年月光锁定的,当年他们两个人的争论点就在于解秋和这个凶手所表现出的犯罪模式不同。

    相比于解秋,这个人更为凶残,也充满了更多的变数,他所操纵的爆炸案,爆炸时间较早,一般是在人多的地方引起爆炸,多为开放性地域。

    他选择的地方,是华都的标志性建筑,他所安放的第一枚炸弹就是在华都非常有名的一个广场的喷水池边,造成了喷水池的损坏以及人员的伤亡。

    第二次,他引起了一尊雕塑的倒塌,又造成了数人死伤。

    第三次,是在华都最繁华的商业街路口,电子屏幕下。

    这个人像是一个观众,在爆炸发生之时,他可能就隐藏在人群之中,冷漠地看着那一切,内心却无比的雀跃。

    在几个人之中,他的表演欲望以及操纵欲望是最强的。

    在之前,他的作案次数不多,只作案了这三次。

    他酷爱杀戮,是几个人里最为凶残的,他以及摧毀掉幸福的解秋,为细沙案定下了鲜明的风格。

    第二位凶手,几次爆炸之中,这位凶手花费的时间较长,而且选择的目的地多为室内。

    他会把炸弹仔细安顿好,掩藏起来,在自己完全离开以后,再进行引爆。

    他有一次放在了一处没有摄像头的寄存柜里,一次是在一个活动中心的活动室。

    比较起杀人,他更喜欢破坏,对那些建筑进行破坏,引起人们的骚动恐慌,以及连锁反应。

    他与上一位凶手相比,更加畏手畏脚,瞻前顾后。

    他可能在行动上些不便,所以在他拿着炸弹的时候,是最晚引爆的。

    他打开过储物柜,可能有一些偷盗的技能,在周围都是空箱子的情况下,他选择了中部的箱子,可能身高不高。

    苏回判断,这个人是男性,他有可能是个前科犯,他有一些仇富意识,放置的区域都是所谓的富人区。

    他的年龄可能会是几个人之中最大的。在过去的案件之中,他的作案只有这两次。

    第三位凶手,苏回还记得,蓝安说过一句话,说宋蓝恩认识的人里,有男人也有女人,他判断这一位可能是女性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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